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农村,改革最先是在农村取得突破。中改院1990年在筹备建院时就把农村问题作为重点研究课题,提出加快农村市场化推进农村经济全面改革,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主题是结构变革与组织创新;1995年提出“关于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建议”,建议实现农户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中长期投入,使农民建立起对土地投入的良好收益预期。
1998年1月完成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与创新》的研究报告,举办了“中国实行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国际研讨会”,形成了“尽快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长期化的政策建议”,提出尽快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长期化立法,拓展农民土地使用权内涵,并给予制度确认和法律保障。呈报该建议时正值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起草期间,立即引起有关领导人的重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作了批示。起草三中全会《决定》时参考了此文,并直接采纳了“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一提法。
2000年1月举办了“中国农村土地使用权立法和制度安排国际研讨会”,提出了“农村土地使用权立法的建议”。该课题的成果“尽快制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法的建议”以及“农村土地使用权法的补充建议”被用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参考材料,其中大部分内容被该法采纳。
2002年1月,举办“中国农民土地使用权法律保障国际研讨会”,形成“把土地使用权真正交给农民”会议综述、“农民土地使用权立法再建议(15条)”等成果,在我国土地承包法的起草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参考作用。
2003年1月,举办“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暨农村改革新突破国际研讨会”,会后形成“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又一次处在历史关节点上”,同时提出“给农民全面的国民待遇(7项建议)”,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2003年7月31~8月1日,举办“中国农民权益保护国际研讨会”。提出“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推进城乡协调发展(12条建议)”。建议报告呈报国家发改委,相关领导批示此建议对研究城乡一体化课题有参考作用,并建议发在国家发改委主办的《信息》上。最近几年,中改院关注乡村治理与乡镇政府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等课题研究,进行了农民入户调查和专家问卷调查,并赴西部落后地区、东部发达地区及海南进行实地调研。
2006年3月,举办“中国新农村建设:村治理与乡镇政府改革国际研讨会”,提出了“以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2006年11月举办“中国新农村建设: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国际研讨会”,形成了“推进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主线的农村综合改革”;2007年12月,举办“新阶段的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国际研讨会”,提出了“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推进新阶段的农村综合改革”。


2003年:农民权益保护国际研讨会 2004年:中国农民组织建设国际研讨会 

2007年:新阶段的中国农村综合改革 2008年:中国农村改革新起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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