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2009年度将在往年资助项目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挑选具有较高资助价值的项目继续加以支持。同时,本会也将根据始终在贯彻执行的资助项目选择办法挑选新的资助项目。现做如下计划,请参考执行:
一、2009年度持续资助项目范围
根据本基金会对各咨询项目社会效益等各方面的考察,决定持续对评价结果良好,亟须进一步研究的课题列入本年度资助范围:以金融危机背景下亚洲新兴经济体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国际研讨会;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主要内容的咨询报告和其他研究成果的深化完善。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特点要求
(一)项目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大的实际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具有实践价值;
2、能对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3、能够体现公众参与,注重采纳各界学者的广泛意见;
4、能够帮助提高政府机关的行政效率,具有可推广的价值;
5、项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项目特性要求
2009申请本基金会资助的项目要具有显著的研究特色,研究成果要进一步体现改革趋势和年度热点问题,加强对项目研究成果实践性的考察。
(三)其他条件
1、每个项目总体预算在20万元之内,申请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2、项目研究成果在两年内完成(长期项目可以分年度申请);
3、项目财务管理中要求会计和出纳分开,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财务工作;
4、有其他配套资金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程序
(一)策划项目
参加申请的项目要具备项目策划方案,介绍研究项目的实践意义和研究价值。要在方案中写明项目实施细则、研究人员情况介绍、项目社会效益预期等内容。
(二)提交项目咨询函
在正式提交项目申请前可以给基金会发咨询函,咨询函只需介绍研究主题和主要内容。
经过基金会负责该项目的项目主管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再进行下一步联系沟通,确定资助意向,基金会可以协助项目申请方完成项目方案的进一步设计完善。
(三)填写项目申请书
填写由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统一制作的《项目申请书》。
1、子版申报材料中涉及签名的地方请扫描或数码相机翻拍后制作成为小图片插入申请书的表格中,书面版申报材料直接签字盖章邮寄到基金会。
2、申请书中表格的字体和格式如非必要请不要改动,直接填写即可。
(五)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除提交《项目申请书》(书面申请书需一式三份)外,需要一并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有:
1、项目计划书:不超过5页
2、组织介绍:不超过500字
3、合作者介绍:每个不超过300字
除身份证明外的其他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可发邮件或邮寄软盘)和书面版本(盖章、通过邮寄提交):
注: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7号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306办公室)邮编(570208)
四、关于申请项目的经费预算
(一)申请金额
活动总预算应不超过在20万元,申请资助额度原则上应不超过10万元。
1、资助额度在1万元-3元的为小型项目;
2、资助额度在3万元-5万元的为中型项目;
3、资助额度在5万元-10万元的为大型项目。
(二)总预算和申请金额的比例
本基金会鼓励项目通过我会的资助寻求其他配套资金,包括商业赞助或者无偿捐款等。
资助资金用于项目部分的支出不得少于80%,用于在项目中的管理费用不超过10%。该比例纳入财务审核中。
(三)不予资助的范围
1、办公室租赁费用;
2、活动中的伙食费;
3、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
4、其他经基金会认定不予资助的支出方向。
(四)可以资助的范围
1、必要的交通支出;
2、适当的专家咨询费和顾问费;
2、实施过程中的货物运输费用;
3、适当的通讯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支出的5%;
4、用于接收资助款的银行帐号所在单位提取的项目管理费,不原则上在3-5%,可以纳入到预算之中。
(五)节余资金的处理
考虑到节余资金收回的手续复杂,资助出去的资金在活动结束后的节余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1、节余资金不超过资助资金的20%则可以留作申请方所在组织发展使用。
2、节余资金超过资助资金的20%的,由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收回或抵作下一阶段的资助资金。
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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